“首付1萬元,不用過征信,手續簡單提車快,只需身份證和駕駛證,愛車馬上開回家,3年后愛車歸你!”租車滿一定期限后,再將車輛過戶給租車人,不想租了“中途可以退車”——目前一些汽車租賃公司推出的“以租代購”模式,看似門檻低、靈活度高,但媒體日前調查發現,部分商家只談好處誘導消費者簽約,卻對退租條件及高額違約金、各種隱形費用等避而不談,在合同中對用車、退車過程中設下諸多限制,導致消費者退租或維權困難重重。
相較于直接買車,“以租代購”模式初始投入低,不用過征信,對資金不到位、臨時用車的人較為友好,因此吸引了不少消費者,比如網約車司機、剛畢業的年輕人。正規的“以租代購”,對消費者而言是低門檻“上車”的一種選擇,對商家而言也能打開市場。然而,有的商家以“1折首付購車”為噱頭宣傳,消費者實際要承擔5%—10%的高額利息;有的為防止消費者退車采取各種手段,最終獲得車輛所有權的總費用遠高于直接買車;更有甚者,消費者以為“以租代購”的是一款高檔車,合同中卻是另一款二手價相差近一半的車……隨著消費者投訴逐漸增多,汽車“以租代購”模式受到越來越多審視和質疑。
其實,不管推銷人員描繪得天花亂墜,只要消費者認真看一下合同,格外關注一下退租條件、總費用,就能知道“以租代購”是不是陷阱,大概判斷租車劃算還是買車劃算。可惜,就像一位業內人士說的,“以租代購”等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瞄準的網約車司機等群體,往往對金融產品理解不夠到位,甚至不少人在出現糾紛后也不會尋求法律幫助。如果商家在合同里做了文章的話,消費者不僅要承擔高額維權成本,還不能保證勝訴,這是事情麻煩的地方。
無論是汽車、長租公寓、手機等行業出現的“以租代購”套路,還是其他領域的消費陷阱,商家想在套路別人的同時撇清自己,不可避免會在合同上耍心眼。近幾年的汽車融資租賃糾紛案件中,汽車租賃公司大部分身份為原告,訴訟請求多集中在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租金、違約金、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債權實現費用”。謹防消費者“一不小心就違約”,被商家牽著鼻子走,最好的方法是增強法律意識,仔細看清合同條款。
當然,并非所有人都有看合同的意識和能力,也不該全然指望消費者來抵制各種消費亂象。如果消費者以“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態“避坑”,個別老鼠屎可能壞了一鍋粥。正因如此,行業自律不僅關乎自覺,也關乎競爭生態與行業發展。對虛假宣傳、不合理格式條款等,有關部門也不妨重點查處,向無良商家亮劍。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