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給一輛新車,月租金3137元,租滿5年車就歸我們。要是不想繼續租,交滿一年租金后可以隨時退車。”廣西的韋女士回憶起去年7月與哥哥一同簽訂“以租代購”協議的經歷,語氣中滿是無奈。他們原本以為找到了低門檻跑網約車的機會,卻在一年后提出退車時,被汽車租賃公司以“未按規定次數保養車輛”為由拒絕。
像韋女士這樣的遭遇并非孤例。目前一些汽車租賃公司推出“租滿送車”“以租代購”模式,即租車滿一定期限后,再將車輛過戶給租車人,看似門檻低、靈活度高,但多名消費者反映遇到了“坑”,租車時對方滿口承諾,只談優點,但在實際用車、退車過程中卻設下諸多限制,退租或維權困難重重。
其實,類似的汽車“以租代購”維權事件早就出現。該模式最早是針對征信差和資金儲備較低的消費者推出的。特別是一些從事網約車、貨運行業的人群,能夠通過這種模式低成本開展業務。這本是正常市場行為,然而,從現實來看,部分租賃公司卻將其異化為套路化的營銷工具,通過虛假宣傳、模糊合同、設置不合理條款等方式,將消費者推向維權無門的困境。這種偏離初衷的模式,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更擾亂了行業秩序。
如在實際操作中,部分汽車租賃公司利用信息不對稱,在宣傳階段刻意弱化“以租代購”的融資租賃性質,將其包裝成普通租車服務。銷售人員常以“低月租”“隨時可退”等話術吸引客戶,卻對關鍵風險避而不談。一些公司甚至展示虛假的高收入流水,誘導消費者匆忙簽約。同時,多數租賃合同權責嚴重不對等,往往是細致規定了消費者的各項義務和違約責任,而對租賃公司的責任則輕描淡寫。最常見的一種情形是,對車輛保養次數、行駛里程、磨損標準等細節設置嚴苛要求,而一旦消費者未能完全符合,便成為拒絕退車或索要高額賠償的理由。更有甚者,連合同中所列車型都與實際交付車輛不符。
很顯然,如此讓人防不勝防的“以租代購”,實際就是在給消費者挖坑,也是在帶偏行業的風氣。鑒于該現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要徹底規范,絕不能只讓單個消費者去維權,從行業層面強化監管和系統規范,已刻不容緩。
如有專家就建議,應出臺專項管理辦法,由多部門聯合出臺汽車以租代購業務管理相關辦法,填補行業規范空白。包括提升準入門檻,要求經營者須具備“融資租賃資質”或“汽車租賃資質”,并滿足一定硬性條件,確保資金實力;擁有完善的風控體系,且需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備風控數據。同時,應加強合同規范,如合同采用標準化模板,對所有權轉移條件等條款進行重點明確,避免模糊表述;明確租金構成,禁止隱性收費;細化退租流程,如區分“有責退租”與“無責退租”,并分別明確相應情形。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和一些網約車平臺也有必要聯合行業協會,通過案例宣傳、風險提示等方式,提高消費者對“以租代購”模式的理性認識,避免“沖動”簽約。同時,推動設立行業調解組織,為消費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維權渠道。對涉嫌欺詐、虛假宣傳的企業,監管部門應主動介入,依法嚴肅查處,并通過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應。
應該看到,這種刻意給消費者挖坑的套路化“以租代購”模式,動輒讓一些租賃者陷入困境,承受數萬到數十萬不等的損失,甚至影響到個人征信,不啻為一種行業毒瘤。對此,必須盡早建立與其風險相匹配的行業監管體系,不能再讓打著“以租代購”旗號,實則坑害消費者的市場“劣幣”大行其道。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