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發布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關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正式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據了解,目前,稅務部門和各大平臺圍繞涉稅信息首次報送的相關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稅務部門提醒相關方在《規定》落地實施過程中需注意三方面事項。
一是平臺內經營者需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按照《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細化規定,個人從事網絡交易活動,年交易額超過10萬元,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臺或者不同平臺開設多家網店的,需將各網店交易額合并進行計算”。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黃立新介紹,按《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平臺企業有提醒平臺內經營者依法登記的義務,平臺內經營者也有在其網店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的義務。
《規定》的實施,相關部門可對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臺或者全國范圍不同平臺的經營信息進行歸集,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依法履行市場主體登記以及“亮證經營”義務,促進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合規經營、依法納稅,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二是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需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平臺經濟具有虛擬化、跨區域化和分散化的特征,給傳統的稅收征管帶來了挑戰。個別平臺內經營者存在僥幸心理,即使辦理了市場主體登記,也不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申報,既造成國家稅款流失,也容易造成商戶與商戶之間、線上與線下之間的不公平競爭。
稅務部門提醒,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匯總在各平臺及線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銷售收入,按規定時限完成納稅申報,不得將本應歸屬于同一納稅主體的收入,通過變更店鋪經營主體、關聯交易、更換提現賬號等方式,分散至多個納稅主體,通過違規分拆收入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若未如實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規定》的實施,將有效遏制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虛開發票、不開發票、隱瞞收入等行為。”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平臺企業10月份首次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第三季度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后,稅務機關可利用這些信息與平臺內經營者申報信息進行比對,識別不實申報的風險,并依法進行處理處罰。
三是假平臺、假業務等違法行為需加以遏制。近年來,個別不法分子成立假平臺、利用平臺開展假業務,從事虛開發票、偷逃稅等違法活動,騙取地方政府財政返還,進一步加劇“內卷式”競爭,不利于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小強認為,從近年稅務機關查處的多個案件分析看,有的平臺與高收入者串通,將高收入者“包裝”成平臺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并將其線下取得的工資、獎金、利息、股息、紅利、勞務報酬等大額收入通過平臺進行資金結算,在幫助高收入者轉換收入性質、降低稅負的同時,也協助資金支付方違規取得發票,進行增值稅抵扣和所得稅列支,擾亂了經濟稅收秩序,影響了法治公平的競爭環境。
專家表示,《規定》落地后,平臺企業需常態化報送涉稅信息,這樣會促進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收入信息的顯性化,從源頭防范上述違法行為,將有助于促進線上線下稅負公平,遏制違規招商引資行為。
(稿件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