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跟蹤指數的成份股調整多次引發爭議,ETF被投資者質疑扮演接盤俠的角色。
一些有爭議的上市公司在股價高位被指數納入成份股,ETF在調倉時,需按規定買入新納入的成份股,被投資者質疑為主動資金“接盤”。藥捷安康等公司被納入指數時,ETF的被動買入行為就被投資者如此看待。
今年,一些專業投資者利用港股通規則、指數規則,在判斷一些上市公司即將被納入指數成份股之前提前進行布局套利。這種套利行為還發生在債券上,在首批科創債ETF募集成立之前,不少債券投資者提前布局,將部分成份券價格推高至高溢價,待科創債ETF募集建倉之際不得不溢價買入成份券。這些現象進一步加深投資者對ETF扮演接盤俠的認知。
進一步來看,指數產品創新不足,供選擇指數依舊較少,不能滿足機構和投資者需求,當前ETF市場的同質化現象已愈發凸顯。不少基金公司為搶占市場份額,陷入“運動式”發行的怪圈,不顧市場實際需求與自身投研能力,扎堆推出相似標的、相近策略的產品,導致大量同質化ETF涌入市場。
這種粗放式的發行模式,對投資者與基金公司而言均造成顯著的資源浪費與潛在損失。過多同質化產品增加投資者篩選難度,且部分產品規模快速縮水后可能面臨清盤風險,損害投資利益。對基金公司而言,盲目跟風發行不僅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成本,還可能因產品缺乏競爭力導致規模低迷,最終淪為迷你型基金,削弱自身口碑。
ETF生態建設亟需完善。針對上述問題,監管層、指數公司、基金公司和銷售機構等各方需協同發力,直面行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共同推動ETF市場從高速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
這要求指數公司在成分股審核階段就應進行更嚴格的合規審查,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潛在風險等,并與基金公司充分溝通,盡可能避免將有潛在問題、股價異動的公司納入指數,從源頭上降低道德風險。
目前國內指數公司數量極少,而券商研究機構、媒體等均具備編制指數的能力,且海外也有相關成熟案例可以借鑒,基金公司可以加強與券商研究機構、專業財經媒體合作,編制相關指數,發行相關ETF產品。
在ETF發行上,基金公司應該具備前瞻性,減少運動式追熱點,減少資金扎堆流入對指數成份股或成份券的壓力,避免對市場造成短期沖擊。
在解決同質化競爭方面,基金公司應該通過提升投研能力、服務質量和產品創新來提升競爭力,進行差異化發展。中小公募可以避開同質化紅海,深耕細分領域(如主動型ETF)、區域市場或特定資產類別,實現錯位競爭。
各方還應該加強對ETF成份股和成份券的監督,確保市場公平和透明,提高ETF產品以及跟蹤指數的信息披露,應該做好預期引導和風險提示,幫助投資者更好地了解產品風險。
產品風險評級體系也亟需完善。監管機構可以對復雜ETF產品如杠桿ETF等,實施更嚴格的準入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確保風險評級準確反映產品真實風險,為產品創新提供試驗田。
此外,基金管理人在營銷過程中應該充分、清晰地揭示產品風險,特別是對于結構性復雜、波動性高的產品,必須做好風險警示和投資者教育。敢于及時糾正錯誤,對不規范之處進行修正,而不是裝作若無其事。在藥捷安康股價波動期間,幾家國證港股通創新藥ETF基金管理人在ETF申購贖回清單中,用現金對個股進行申購替代,規避了成份股股價波動對基金凈值的影響。此處,ETF很好地發揮了其透明性和及時糾錯的能力,規避波動,嚴格控制了投資者損失,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酵。
在ETF發展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承擔起投資者教育的主體責任,幫助投資者理解不同ETF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引導其樹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的理念,避免盲目追逐熱點和短期交易。
(稿件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