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本是溝通群眾、說明情況的方式,可一旦變成“慣性”,就成了回避責任的“軟抵抗”。有的干部面對群眾訴求,先忙著找理由:“政策就是這么規定的”“不是我不辦,得按流程來”;把“解釋”當“免責金牌”,卻絕口不提“怎么解決”;有的部門遇到問題,習慣“層層轉發”“開會部署”,文件發了、會議開了,就算“有交代”,至于群眾的急難愁盼是否緩解,全憑“運氣”。
據媒體報道,一些群眾到政府部門去辦事,一個程序走了幾個月,還不見結果。“走程序”,本應是確保工作規范、權責明晰的必要環節,是依法行政、科學決策的重要體現。當“走程序”被異化為不作為、慢作為的擋箭牌,成為推卸責任、逃避難題的借口時,其初衷便被嚴重扭曲,成為橫亙在百姓與政府之間的無形壁壘。
對前來辦事的群眾,有的基層干部喜歡用“正在走程序”的話術敷衍群眾,這樣的官僚主義的新套路存在于少數基層干部處理群眾事務的日常工作中。在現實中,基層干部向前來辦事的人員表示“得走程序”時,有的確實是職責范圍內無法解決,需要層層請示、報告等走辦事程序才能解決,但也有基層干部存在作風拖沓的情況,常常意味著較為漫長的等待。
其實,基層干部遇到在職責范圍內無法解決的棘手的事情,主動向上級請示或者請求上級予以具體指導,盡快幫忙解決才是正道。否則,一味以“走程序”敷衍群眾,難免會讓一些本該及時處理的群眾工作錯失最佳處理時機,甚至再也沒有下文,讓推進陷入被動,這樣不擔責不作為更令人可惡。
基層干部總拿“走程序”應付群眾,無非是推諉職責,更是在敷衍民意。群眾前往政府部門辦事情,他們抱著能夠解決好問題的希望而來,基層干部理應看到其背后的民生訴求。基層干部熱情接待和服務群眾,可以聽到第一手的民情,建立與群眾“零距離”的溝通渠道,辦好群眾期待的事情,可謂“一舉三得”。
群眾前來辦事,需要基層干部切實負起責任,做到民有所需,就有所應,能夠解決的問題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人員去落實,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積極向群眾解釋,群眾也會諒解。可以設想,如果基層干部都以“走程序”去敷衍群眾,相關工作就停滯不前了,如此懶政作風能讓群眾滿意嗎?
讓辦事群眾帶著希望而來,需要基層干部勇于擔責,在平凡的崗位上盡心盡責,做好自己分內之事,起到示范帶頭作用。而對慣于拿“走程序”說事的干部要加大警誡力度,必要時予以公開處置,真正讓不擔責不作為的“走程序”干部下課。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