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發布,圍繞依法落實監管責任、完善綜合監管機制、全面提高綜合監管水平等,提出一系列針對性措施,為旅游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指明方向。
外出旅行領略“詩和遠方”,已經成為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組成部分。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國內居民出游人次32.85億,同比增長20.6%,國內居民出游花費3.15萬億元,同比增長15.2%。與此同時,一些問題逐漸顯現。虛假宣傳、貨不對板,使游客期待的旅游體驗與實際嚴重不符;強迫購物、欺詐宰客,侵犯游客正當合法權益;“大數據殺熟”、捆綁銷售,把游客蒙在鼓里……一系列問題擾亂旅游市場秩序,妨礙旅游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國辦發布《通知》劍指問題靶心。
《通知》突出對旅游市場新業態、新場景的監管研判,將近年來涌現的新興消費模式納入監管范疇。這一舉措不僅護航新興業態良性成長,更為行業長遠發展奠定基礎。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在線旅游平臺責任,要求其與經營者共同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嚴禁以“大數據殺熟”等行為侵害游客權益,推動平臺良性競爭。這種“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責任網,直擊過去的監管盲區,確保每個環節都有人監管、有人負責。
全面提高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水平,是《通知》重點。通過提升旅游標準化水平、提升信用監管效能、創新質量監管方式、提升旅游市場執法水平,全方位引導旅游行業從價格競爭轉向服務與品質競爭,讓信用和口碑真正成為旅游行業健康發展的“金字招牌”。
在依法落實旅游市場監管責任方面,《通知》要求,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原則,明確各相關部門在旅游市場綜合監管中的職責。各部門分工明確、聯動協同,避免職責不清、流程不暢,提升綜合監管效能。
在完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上,《通知》同樣給出具體方略。健全法律規范體系,為監管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強監管檢查和執法協作,促進監管和執法更高效銜接;完善信息化監管體系,開展大數據監測和風險預警,科技加持使監管“事半功倍”。
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是一項系統工程。地方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職,加強協作配合,護航旅游業健康發展。旅游企業要自覺踐行“以游客為本”理念,依法依規經營,提升服務品質,以產品力贏得游客。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橋梁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唯有多方合力,才能營造誠信公平、安全有序的旅游環境,讓“詩和遠方”真正成為民生福祉。
(稿件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