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發的《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用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試點經驗,在更大范圍釋放制度創新紅利。這一部署不僅體現出我國深化改革開放的堅定決心,對于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深層次改革、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作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試驗田”,自貿試驗區歷經10多年探索,截至目前,國家層面已經累計復制推廣了379項自貿試驗區的制度創新成果,形成了改革紅利共享、開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這些制度創新成果也成為我國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的重要實踐支撐。
當前,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將自貿試驗區的制度基因植入全國經濟肌體,有利于激發系統性改革活力,為深層次改革提供強大動力。
推廣制度創新成果,關鍵在于把握“因地制宜”的方法論。我國區域發展差異較大,若簡單復制政策模板,可能陷入“水土不服”的困境。東部沿海地區可聚焦數字貿易、金融服務等領域規則對接,打造國際競爭前沿陣地;中西部則可依托產業轉移機遇,重點推廣跨境物流通道建設、通關便利化等基礎性制度,強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產業銜接。此外,制度推廣要與企業需求同頻共振。當前,經營主體對知識產權保護、跨境數據流動、外資準入透明度的訴求日益迫切,這些領域制度創新的精準落地,將直接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讓改革紅利可感可知。
深化制度型開放,必須統籌發展與安全。要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把安全融入發展之中,在發展中體現安全的要求,做到以高質量發展促進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隨著我國金融領域對外開放的步伐加速,數據跨境需求日益迫切。今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印發《促進和規范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合規指南》,進一步明確數據出境的具體情形以及可以跨境流動的數據項清單。在切實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促進金融業數據跨境流動更加有序、高效,有利于打造更加友好包容的營商環境。
更深層次看,在更大范圍推廣制度創新成果,實質是著眼于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一方面,要繼續放大增量政策組合的疊加效應。推動自貿試驗區試點經驗與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等改革政策集成,形成“制度拼圖”的疊加效應。另一方面,要主動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競爭中性、環境標準、政府采購等領域開展壓力測試,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當前,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全球經貿規則不斷重構。在此背景下,更大范圍釋放制度創新紅利,既是破解國內改革深水區難題的鑰匙,更是贏得國際競爭主動的戰略抉擇。只要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結合、制度創新與風險防控并重,就能在世界經濟浪潮中開辟發展新境界。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