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淮安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淮金罰決字〔2025〕10號-15號)顯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漣水支行合計被罰146萬元。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虛增存貸款規模。淮安金融監管分局對其罰款140萬元。
馬媛媛(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劉晶晶(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對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虛增存貸款規模負有責任。淮安金融監管分局分別對其警告并罰款13萬元。
張憲(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大道支行行長)對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淮安金融監管分局對其警告并罰款7萬元。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漣水支行貸前調查不審慎。淮安金融監管分局對其罰款30萬元。
滕曦(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漣水支行行長助理)對貸前調查不審慎負有責任。淮安金融監管分局對其警告并罰款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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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