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青島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青銀罰決字〔2025〕2號、青銀罰決字〔2025〕3號)顯示,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時任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袁某波對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罰款91.2萬元;對袁某波處罰款1.3萬元。
以下為原文:
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