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理財產品發行和銷售工作,2024年1月12日,銀行業理財登記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理財產品中央數據交換平臺銷售信息和數據交換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到,理財產品發行機構、銷售機構應嚴格落實《理財公司內部控制管理辦法》關于“理財產品銷售信息和數據交換通過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中央數據交換平臺等銀保監會認可平臺進行”要求及相關政策規定,盡快與交換平臺完成系統對接,并將全量理財產品(含新發產品及存續產品)銷售信息和數據交換切換至交換平臺運營。
《通知》提出,商業銀行、理財公司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業務的,應以銷售機構身份接入交換平臺,將其理財產品銷售管理系統與交換平臺對接;開展理財產品發行業務的,應以發行機構身份接入交換平臺,將其理財產品份額登記管理系統與交換平臺對接;同時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發行業務的(含開展直銷業務的理財公司、自行銷售本行理財產品的商業銀行),應同時以銷售機構及發行機構身份分別接入交換平臺,將其理財產品銷售管理系統、理財產品份額登記管理系統分別與交換平臺對接。
(來源:證券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