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來了。
9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7.5%降為3%。政策實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個人養老金是什么?簡單來說,個人養老金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三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加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經覆蓋超過10億人。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已經覆蓋5800多萬人。
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發布。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
個人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處,就是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如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終于明確。
每年1.2萬元限額稅前扣除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馮文猛對中新財經表示,稅收優惠政策的明確,意味著個人養老金落地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如何看待1.2萬元抵扣上限?
馮文猛認為,1.2萬元抵扣上限,意味著每個月稅前扣除上限為1000元,這個額度比較符合當前的繳費現狀,是比較合理的。
他解釋,一方面,年度稅前扣除額度最高上限是1.2萬元,考慮到了當前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已有的實際繳費狀況;另一方面,也考慮到目前個稅稅前扣除已經包括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項目。同時,這一額度不能與現狀脫節,額度過高也容易導致投機并可能引發其他風險,更重要的是,要避免養老金水平差距過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和保障格局。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4月份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曾指出,起步階段是1.2萬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隨著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適時逐步提高繳費上限,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補充養老的需要。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