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在其官微發布《關于對小牛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情況通報(七)》,通報顯示,專案組依法對小牛資本集團涉嫌犯罪的吳某迪、周某等15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對配合專案工作及全額退繳贓款的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同時,在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下,專案組協同北京、上海、江西等多地警方對小牛資本集團的分公司及高額提成的業務員開展立案打擊,共對12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報指出,公安機關嚴正敦促小牛資本集團全體員工,主動將在職期間所得獎金、傭金、提成等收入進行退繳;上述公司及人員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將上述款項退還至指定賬戶,凡在規定期限內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繳非法所得的,可以視情依法從輕或免除處罰;拒不配合調查、退繳非法所得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